2020年人文學院、教師教育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細則
為順利做好2020年我院教育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按照研究生院的安排,結合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一、復試工作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信息公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思想政治、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考核合理量化,綜合素質考核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五)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招生政策和標準。
二、復試形式
根據研究生院要求,2020年教育碩士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采取網絡遠程復試形式,面試過程中采用面試專家現場集中的方式。為防止可能出現的意外,以騰訊會議作為線上復試的備用選項。
三、復試組織機構
(一)學院組成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本學院的招生方案、組織開展命題工作、統籌本學院學位點的招生工作,做好研究生招生信息的公開,確保學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順利進行。
(三)學院根據按學科(專業)需求和特點成立學科語文、學科英語、學科歷史小組,每個復試小組下設資格審查組和面試專家組。
四、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045100 |
教育 |
331 |
46 |
69 |
五、復試過程管理
(一)復試時間
一志愿考生2020年5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調劑考生不早于2020年5月20日。
(二)復試比例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為1:1.2。
(三)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定的考生,不予復試。資格審查組要積極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對于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需在復試前完成資格審查工作,并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忌趶驮嚂r須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及近照1張。
2.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本人學生證及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
3.非應屆本科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
4.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需提供符合其報考資格要求的各類材料。
5.政審表。
應屆本科畢業生應在“考生所在單位政審意見”欄中蓋有學院黨組織公章,在職人員要有該單位人事部門蓋章,檔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要有人才交流中心人事處蓋章,檔案在街道辦事處的要有街道辦事處蓋章(若受疫情影響,有學生提出無法返校蓋章的話,需提供相關說明)。
6.報考退役大學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除準備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7.考生可提供本科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
以上材料均為原件??忌峤坏膱罂夹畔⑿枧c本人實際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四)專業課測試
原復試階段進行的線下專業課測試調整為面試過程中以口試的方式完成。
(五)面試內容
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1.提前準備充足的面試試題,主客觀結合。面試試題需包括:考生自我介紹(英語)及英語口試(5分鐘)、專業試題(10分鐘)、綜合素質(5分鐘)模塊。
2.面試重點考核考生所掌握的外語水平、從事科研的能力潛力和綜合素質等。主要內容包括:
(1)專業素質和能力
①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②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③外語能力,包括聽力和口語測試。主要測試考生運用外語知識進行口頭交際的能力,以及對專業外語的掌握程度,同時考察考生的外語聽力水平。外語能力測試是必測項目。
④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和趨勢有較深厚的理解,具備較強的專業研究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具備較強的政治覺悟,立德樹人。
②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等方面表現突出。
③對本學科具備熱愛精神,并有從事該專業的積極態度。具備責任感,擔當精神,遵紀守法,團結合作。心理健康,積極向上。
④具備人文素養、人文關懷。
⑤舉止得體、表達順暢、禮儀端莊。
3.為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在面試過程中要做到“三隨機”:“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專家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
4.每組面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小組成員須獨立評分。
5.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6.每批次復試可多組同時進行,每場次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得超過3個小時。
7.同等學力加試需線上完成。(加試科目參照《浙江海洋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六)調劑復試
1.調劑考生選拔
達到2020年國家規定的可調劑基本條件和學校公布的調劑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請調劑到我院,學院從調劑系統中挑選符合條件的考生參加復試。為了公平、公正、合理選拔調劑考生,現就調劑考生的選拔提出以下原則:
(1)考生一志愿報考專業應與調劑專業相同;考生初試科目須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調劑學科教學(英語)方向的考生原則上英語成績不低于70分。
(2)申請我院同一專業調劑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報考高校差異,考生總成績不具備可比性,選撥順序如下:初試總成績、統考英語科目成績以及學生學業水平等遴選依據綜合選拔考生。學生學業水平包括專業技能競賽獲獎或者擁有專業技能證書或者有較高質量專業論文發表等。
(3)對申請我院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暨:考生一志愿為同一所高校,同一個專業,考試科目完全一致),按考生所調劑同專業(學科)初試成績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4)申請我院的調劑考生,原則上不能在我院不同專業(學科)之間調劑。
(5)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規定,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2.調劑人數
另行通知。
3.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4.學院每次調劑系統持續開放時間不少于12個小時。
(七)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進行。擬錄取考生在現居地規定級別的醫院自行完成體檢,體檢結果原件(電子版)發至擬錄取學院。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有特殊需要的學科專業(領域)可根據本學科專業(領域)特點,提出具體體檢要求。
(八)咨詢服務
1.招生咨詢事宜:0580-2559593(孟老師)。
2.學院加強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工作的指導,向考生詳細介紹有關軟件平
臺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等。考生應仔細閱讀和學習《浙江海洋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須知》。(見本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六、復試錄取成績計算方法
(一)復試成績計算方法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的加權總和。
2.復試成績=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30%+專業課測試成績×30%+綜合素質與創新能力成績×40%。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體檢結果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或測試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合格標準由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自行確定。
(二)入學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1.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
2.總成績=考生初試總成績×60%+復試成績×40%
其中:初試總成績換算成百分制。
七、錄取
(一)錄取工作原則
1. 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勿濫,堅持復試淘汰制度。
2. 堅持實事求是。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替考、身體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者,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 嚴格執行下達招生計劃,根據復試工作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錄取工作程序
1. 學院根據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結合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及招生計劃等,提出待錄取名單。
2.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錄取名單,并由學校研究生院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浙江省教育教育考試院進行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備案信息為準。
3. 擬錄取考生名單經上級主管單位審核通過后,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八、復試錄取紀律和要求
(一)學院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與學校相關規定。
(二)學院紀檢部門將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以確保復試工作公平、公正、有序進行。復試結果有異議的,要做好復議工作。
(三)學院提前與復試考生聯系,核實考生是否具備遠程復試條件,提醒考生做好復試期間自我防疫。對于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要做好兜底支持保障。
(四)學院公布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并按有關規定對相關申訴和舉報及時調查處理??忌稍兗吧暝V電話:0580-2559593(孟老師)。
九、其他
1.本工作辦法按規定報學校研究生院備案。
2.本辦法自2020年4月27日起開始實施。
浙江海洋大學人文學院、教師教育學院
2020年4月26日